關于公布2010年山東省工程造價專業人員業務水平等級統一考試合格人員名單的通知
各市標準定額站(造價管理處、辦):
2010年山東省工程造價專業人員業務水平等級統一考試工作已經結束,現將考試合格人員名單予以公布。請各市按照公布的名單做好工程造價專業人員《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以下簡稱:“全國證”)及《山東省工程造價專業人員業務水平等級證書》(以下簡稱:“省證”)的打印、發放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繼續對參加全省工程造價專業人員業務水平等級考試合格人員實行雙證制度,即對考試合格人員全部核發“全國證”,同時對在山東省從事工程造價及相關業務的造價專業人員,經省、市造價管理機構核實后同時頒發“省證”。
二、文發之日起,起用新版《山東省工程造價專業人員業務水平等級證書》。包括2010年山東省工程造價專業人員業務水平等級統一考試合格人員證書、文發之日起所有造價專業人員單位變更,均須使用新版《山東省工程造價專業人員業務水平等級證書》。
三、打印、發放《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及《山東省工程造價專業人員業務水平等級證書》相關工作:
1、所有考試合格人員的“全國證”按照“全國證書打印注意事項”,打印相應的資格證書。
2、初級證考試合格人員,“省證”按照“山東省證書打印注意事項”,打印相應的等級證書。
3、升級和增考專業考試合格人員的原等級證書(原“全國證”、 “省證”)及相應印章,請各市及時收回,以便打印升級和新增專業級別。
4、“省證”中的“專業及級別”以及與證書配套的業務印章樣式,請按照魯標定字[2004]2號文的有關規定執行。
5、望各市抓緊安排,務必于今年12月30日前,完成兩證的打印工作;2011年1月1日至1月25日到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集中辦理核準、蓋章手續,要求各市辦理蓋章手續的同時將收回的升級和增考專業考試合格人員的原等級證書一并報省站;2月底前完成等級證書的發放工作。
信息來源:來自山東省工程標準造價信息網